會規:
| 1. | 所有會員必須於座駕上貼本會指定之會徽及貼紙,而不得將之轉讓或用作其他用途,包括翻印及偽做等非法用途。 |
| 2. | 各會員於參與本會之活動時,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及在場警務人員或工作人員指示。 |
| 3. | 會員無論是否參與本會之活動,一切人命傷害或財物損失,本會恕不負責。 |
| 4. | 會員享用優惠商所提供之優惠時,必須出示會員証及不得借用給他人。所有出售之商品有任何問題,與本會無關。 |
| 5. | 六個月內不出席本會聚會者一律當退會論。 |
| 6. | 一切已繳交之費用,一經確定,將不會發還。 |
| 7. | 任何人仕未經許可,不得代表本會發表言論。 |
| 8. | 如發現任何人仕冒用本會名義發起任何活動或用作其他非法用途,將報警處理。 |
| 9. | 凡不遵守本會規條人仕,將經本會決議取消其會員資格與否,及不會退還已繳款項。 |